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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六章 此弟不可久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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栎阳城东,一片四角拥有箭楼,周围用篱笆扎起来了的农田边上。

刘盈蹲在树荫之下,打开一个小小口袋,露出里面金灿灿的玉米粒。

这些,是玉米三代目。

初代目,是刘盈种植在阳翟,韩王成行宫后院的那五颗。

只可惜玉米生生不息,而韩王成却被项羽无辜诛杀……

刘盈摇摇头,将面前的玉米摊开,检查着是否有虫蛀或是腐烂的现象。

阳翟之时,因为品种没有退化,而且在刘太公和丁义的细心照料下,水肥都供应的足足的,所以五颗玉米,一共长出了近六千颗种子。

这几千颗种子,构成了玉米二代目。

按照刘太公所说的种植高粱的标准,近六千颗种子,播撒在了接近四亩的上田之中。

嗯,这时候应用的是秦亩,大小相当于市亩的三分之一。

等到秋天的时候,玉米在精耕细作之下,展现出了它即便是在后世,也无可匹敌的亩产第一的特性。

脱粒后上秤秤量,亩产三石!

这一时期的小麦和粟米,通常只有每亩一石半的产量,水稻稍稍高一些,两石。

如果将二者的田地换种上玉米的话,则到了收获的季节,可收获的粮食数量至少起码能多一半!

而玉米杆子,当做柴草使用的话,也比麦秸或是稻杆耐烧很多。

于是,收获的当晚,整个汉中城中,萧何刘太公等目睹了当日称量过程的人,一夜无眠。

第二天一大早,萧何带领数百甲士,亲自上门,将那十几石的玉米粒拿走了一多半,用于在官田内播种。

而现如今刘盈手里这些,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。

他只打算在这里种个两三亩,至于他手中的其他玉米种子,他将之送到了关中各县种植。

毕竟天有不测风云,所以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。

万一他这边的玉米到了成熟的季节,突然遭遇天火狂风或是暴雨之类的灾害,颗粒无收的话,至少其他地方还有种子。

生生不息。

就像人类简史中所说,并不是人类驯服了小麦,而是小麦驯服了人类。

刘盈打算被玉米驯服,主动帮着对方提前两千年,就遍布在欧亚大陆之上!

至于他在这里种的这两三亩地?

他并不准备再委屈自己,他的计划是,留下一半用作种子,另外一半则分批次,从鲜玉米吃到老玉米,最后再贴两回玉米面饼子……

刘盈面前,被用曲辕犁反复翻耕了几遍的土地上,不知道被刘太公从哪里搞出来的十几个男人,从腰间解下小锄头,弯着腰,分工明确的挖坑,播种,填土。

一系列的动作行云流水,赏心悦目。

没办法,玉米种子太少了,不能像播种水稻或是小麦那样随意。

每一颗,都很珍惜!

所以,吃起来的时候,刘盈也绝对不会浪费任何一颗!

在刘盈身旁,是保持着同样姿势,蹲在阴凉地的刘太公,刘肥,以及将头发梳起,穿着男装的刘乐,和刚刚学会走路,被刘太公带到田边教育的刘如意。

“国以百姓为根,民以谷为命……民无谷,则国失其根……故此,贤者与民并耕而食,饔[yōng]飧而治……”

在刘太公的滔滔不绝中,刘肥盯着远处一个田鼠洞,默默留着口水,刘乐蹲在他身边,不时用眼神怂恿,高鼻梁大眼睛的刘如意,则牙牙学语,混胡不清的重复着刘太公的语句,逗得刘太公笑得合不拢嘴,满脸欣慰。

此弟不可久留哇……刘盈眼神一凛,从地上捡了一块土疙瘩,递给了什么都想往嘴里塞一塞的刘如意。

…………

栎阳,汉王宫。

躲在后宫中许久,意图雨露均沾,故此君王不早朝的刘邦,终于出现在众人面前,开始审视起了这段时间发生的大事小情。

和他预料的一样,彭越多次袭击了项羽的运输队,导致楚军粮道断绝,所以小小失利后,项羽就选择罢战而回。

此刻军粮不济,强行和韩信对垒,不会占到任何便宜。

刘邦揣摩着,自己和项羽之间的战争,再开始的时候,应该就是秋收以后了。

一来是楚军多日征战,从去年开始攻齐,一直打到现在,没有一刻停留,士兵的厌战程度已经到了极点。

至于剩下的一个原因,还是老生常谈的粮食。

兵马未动粮草先行。

没有充足的粮食储备,怎么可能打得起来?

刘邦合上密报,嘴角苦笑,其实这样的问题,在汉军之中也同样普遍存在。

军粮,其实汉军也已经到了即将断顿的边缘。

而厌战度之前不显的主要原因,一是汉军接连收降西魏国,殷国,河南国,一路高歌勐进,所以气势如虹。

但最重要的一个点,在于汉军之中,有着大量的关中子弟。

和楚军决战,是复仇之战!

子贡问曰:居父母之仇,如之何?

子曰:寝苦枕干,不仕,弗与共天下也。遇诸市朝,不反兵而斗。

国仇家恨之下,项羽一日不亡,则关中之人的仇恨,就一日也不会削减!

刘邦打开第二份奏报,极其艰难的阅读了起来。

这并非是书写之人写的过于高深奥妙,晦涩难懂,而是对方的字,写的歪歪扭扭,还不如狗爬!

他翻过来看了一眼署名,于是释然,嘴角扬起带有几分讥讽意味的笑容。

署名之人,正是周勃。

嗯,刘邦的字其实写的很好,刘盈平心而论,如果他的字能够流传下来,未必输给很多的书法大家。

在原有的历史线上,刘邦在临死的时候,还叮嘱刘盈,让他好好练字,免得还不如自己……

而刘盈,在六七岁的时候就被立为太子,日常教授学问的都是饱学之士,完全没道理写不好字。

所以,刘邦的文化水平,其实并不太低。

大殿内,看着奏疏的刘邦,嘴角的笑意微微消失,取而代之的,是一种薄薄的怒意。

周勃写的奏疏中,很是弹劾了一番陈平。

比如他和嫂子私通,比如他先后效忠魏国,西楚,是个朝秦暮楚之辈,比如他收受众将贿赂,谁给的钱多,他就给谁派肥差……

其实对于刘邦来说,受贿以及朝秦暮楚,是他可以接受的。

水至清则无鱼,人至察则无徒。

但唯独一点,和嫂子私通,这挑战了刘邦的道德底线!

嗯,后世里很多开嫂子梗的人,其实大多都没有嫂子,如果有的话,那就只能敬你是个禽兽了!

刘邦回想起,当日向他引荐陈平的,正是舍人魏无知。

于是他叫过在殿外当值的魏无知,将周勃的奏疏递给他看。

魏无知匆匆看过之后,微笑摇头。

刘邦有些疑惑问道:“你笑什么?”

魏无知稍稍躬身反问道:“我王需要的,是人才,还是圣人?”

刘邦满脸疑惑:“有区别吗?难道人才,就不能是圣人了吗?”

魏无知摇头而笑:“能,完全能。只是这样的人,凤毛麟角。我王身边,恐怕只有一人能同时兼备这两点。”

刘邦知道魏无知说的是张良,所以他仔细想了一下,要是按照张良的标准,那确实是凤毛麟角。

在刘邦的颔首赞同中,魏无知继续说道:“我王需要的,是能够辅助我王,战胜项羽,澄清宇内的人才,并不是尾生,孝己那样的有着高尚品格的人!”

“楚汉交兵,胜负未知之际,我举荐的,自然是能出奇谋,对汉国有利的人才。至于对方和嫂子如何,亦或是收受钱财,只要不影响到国家,为何,要去计较呢?”

刘邦想了想,觉得对方说的也有几分在理,但是心中,还是有一种吞了苍蝇的感觉。

于是魏无知继续说道:“我王既然心生疑窦,为何不招陈平前来,一问究竟呢?”

刘邦捻了捻胡须:“就这么办吧,叫陈平来见我。”

…………

少顷,大殿中,陈平汗流浃背,匆匆而来。

刘邦见状,让人去冰窖中再取一些冰来,放在殿中降温。

他看向陈平,有些支吾的问道:“你可知我为何叫你前来?”

陈平坦荡荡说道:“知道,但有些事情,臣解释不清,也不想解释,世人愿说,就让他们说去好了。”

刘邦目光一凝,嘴角微扬,但还是面如寒霜的质疑道:“先生之前侍奉魏王,后来又投了西楚,现如今追随与我,一个讲信义的人,怎会如此三心二意?”

陈平躬身一礼说道:

“臣在魏王那里时,魏王不听臣之言,终落得个自焚而亡。”

“臣在项王那里,项王虽然用臣,但所信赖的,或是项氏子弟,或是姻亲兄弟。臣纵有再大的本事,也无用武之地。”

“如今,臣听闻我王善于任用贤才,因此前来归顺。蒙我王不弃,委以重任。但日常办事,却需要钱财,所以臣才收受众将财物。”

“若是为此,请荣臣将财物封存后交还府库,辞官归乡……”

刘邦拍了怕他的肩膀:“是我考虑不周,这样吧,受贿之事,不可再做。若是缺钱了,只管来找我要。只要我有,要多少给多少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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