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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百七十二章 真挚的感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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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到这里,佟越等四人就感到剩下的基本没自己什么事情了,告辞而走,好像背后有狗追一般。只留下聂广真、欧庆民、司中原三人在屋里,大眼瞪小眼,准备开始下一轮的利益争夺。

李子信也立刻抽身而走,甚至连七哥邀请他一起坐坐都没有答应。这种事情,他觉得自己参合到这里就已经行了,再往下参合的太深对他没有好处,身处这么多大佬当中,他这个小辈无论是钱、权、还是名声都相差太多。

拿出手机,给春妮姐打了个电话。

“喂,春妮姐在哪呢?”

“已经回酒店了,你还忙吗?”

李子信出来的时候,慈音慈善节已经闭幕两个多小时了,虽然人群还是川流不息,但是记者早已经散场了。

“还行,明天要参加慈善表演,然后再参加完书法和作文比赛,就要回冀州了。”

谭春妮“哦”了一声,正坐在窗边的她,看了看京都璀璨的夜景。回想着这几天子信陪着自己玩耍、嬉闹的情景,唇边泛起了一个温柔至极的笑容。

“那你忙吧,有什么事打个电话。”

挂了春妮姐的电话,李子信有些头疼。这几天跟春妮姐的相处,让他心里非常确定一件事,那就是春妮姐真的喜欢自己,不是一时的冲动。

谭春妮这种大美女喜欢自己,让李子信的内心深处有一种窃喜的感觉。但是,他又非常明白自己最爱的是致姐,有时候又有种负罪感。

只能在心里当鸵鸟,想着反正自己现在还小,有些事情还要看时间的考验。

“永叔你们在哪呢?”

给永叔打电话的时候,李子信可以确定他跟熊沐在一起喝酒,这简直就是常态了。有熊哥在的场合,哪里能不喝酒。

果然,永叔直接告诉了他姐妹酒吧的名字,让他上那里找人。

挂了电话,李子信无奈的摇头,世界真小,哪个酒吧不去,为什么永叔他们去的是姐妹酒吧呢?

来的时候是坐春妮姐的车来的,现在只好叫出租了。出租车已经到了酒吧门口,李子信却没有下车。他看了看手里的盒子,是自己花了九百万买回来的《鹊桥仙》。

想了一下,直接跟司机说:“先去山清水秀吧。”

司机也不说话,调转车头就走。山清水秀是朱氏在国内最大的连锁酒店,基本上都是各地标志性的建筑,一说就知道。

李子信在冀州的时候,还曾经跟永叔他们在山清水秀吃过饭呢!春妮姐这次也是入住的这家酒店,毕竟这次是给朱氏传媒拍片,当然是先紧着自家酒店住了。看样子因为慈音慈善节和其后的慈善晚会,他们的剧组也要放几天假,不然的话她就应该回剧组了,而不是酒店。

下了车李子信径直进了酒店,坐上电梯,按下了二十八层,春妮姐就住在这一层。

谭春妮跟子信通完电话,坐在窗户边上发呆。这几天跟子信在一起的情形,总是出现在她的脑海中。

看着窗外璀璨的夜景,眼前似乎出现了自己跟子信偷偷跑出去游玩的样子,这几天自己傻笑的时间总是很多,跟他在一起的时间过的太快了。快乐的时候,时间总是不够用。

她的唇边又出现了笑容,有些温柔也有些傻兮兮的。

人和人之间的感情真的让人想不通。崇拜张旭的时候,虽然没有见过张旭,但是那时候张旭也是经常上报纸头条的人物,国内对文学的重视远远超过娱乐。所以一些文化名人更受媒体的追捧。

刚知道张旭被传讯,被人以侵占他人资产起诉的时候,谭春妮非常惊愕,而且起诉的还是张旭老师的亲人。

一开始谭春妮被媒体采访的时候,还挺支持张旭的,毕竟张旭真的很有才,那时候他的粉丝不知凡几。

可是没有想到,一审直接定罪,张旭竟然真的侵吞了自己老师的财产。

谭春妮刚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,简直有些傻掉的感觉。他这样一个文化人,怎么能做这样的事情呢?

谭春妮所生活的周围,全是一群武夫。练武的人,性格都比较直,而且非常有血性。三句话不合就上了粗口,直接动手的也不在少数。

在她的心里,对那些饱学之士还是非常崇拜的。谭春妮从来都没有想到,原来在文人中也有这样的败类。

她很少接触文化人,在她的心里,一直以为文化人都是那种品行高洁、不畏强权的人。

就象孟子说的:威武不能屈,富贵不能银(这个字也屏蔽,我无语?),贫贱不能移!

这些不都是形容那些饱学之士品行高洁的吗?

可是张旭这是怎么回事?一审的结果传出来的时候,她都不相信,这简直颠覆了她对那些文人一直以来的印象。所以,在媒体面前,她还是在支持张旭。

张旭上诉,二审开始。谭春妮一直在关注事情的发展,她觉得能写出那样漂亮的诗词的人,不应该是这样一个卑鄙无耻的人,一定是有哪里闹错了。

可惜,事与愿违。二审直接给张旭定了罪,剥夺政治权利和自由五年,也就是入狱五年。

这个结果让谭春妮受到重击,虽然在大众看来这根本不是什么事。甚至都没有人把谭春妮曾经支持过张旭的事,拿出来说事。

毕竟,没有审判结束的时候,支持张旭的人还是非常多的,并不单单是谭春妮。

这件事结束了,可是对谭春妮的伤害却一直存在。因为这个案子,几乎颠覆了她一直以来的认知。

有那么一段时间,她都感觉有些抑郁了,因为在她心里那些一直以来,散发着灼灼光辉的文人形象崩塌了。

不过好在她性格一直大大咧咧的,而且象张旭这样道德败坏的文人,毕竟是少数。人无完人,但是大家也没有象张旭那样没有底线。

时间一长,她也就忘却了张旭。

梦惊两界的成名,比那时的张旭还快。简直就是如摧枯拉朽一般,彗星般的崛起。

谭春妮本来就爱看那些侠客小说,所以她也算是梦惊两界最早的读者了。想看其他书,她还没有那个知识量,尤其是一些文学著作,看两眼她就想睡觉。反而是武侠小说,最对她的胃口。

所以,当报纸上报道梦惊两界的诗词作品的时候,她是最早关注的人群之一。

大大咧咧的人就有一点好处,从一个坑里她们能跌倒好几次,最终还是坚持己见。

谭春妮也是一样,梦惊两界刚出名,看着他写的那些让自己爱不释手的武侠小说,看着他写的那些让自己睡梦中都不能忘怀的诗词,谭春妮又沦陷了,对梦惊两界崇拜不已。

然后就是在剧组见到了梦惊两界本人,原来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。谭春妮非常惊诧,原来写出那些经典武侠小说和诗词的,竟然是这么一个小人儿。竟然才十六七岁。

不过,这才符合自己心中天才的形象,不是吗?历史上那些潇洒的诗人,哪个不是少年时,就已经名噪一时了。李子信也一样!

带着有些崇拜的感情,谭春妮开始了跟李子信的接触。

一开始接触,她就感觉到了李子信这个人不同于其他人的地方。虽然她是个性格大大咧咧的人,但是人与人接触最直接的感受还是分的清的。

尊重!无与伦比的尊重!

要知道在这个男权社会里,虽然不能说女性地位就低下了。但是那种男人是天的思想,一直存在国人的脑海中。

不然你看,生小子的家庭都大事操办。而生了女儿却很少有张扬的。

谭春妮从小就是童星,在这个行当里也打混了有十年了。接触的各色人等太多了,但是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能给她这种尊重感。

也许有人会对她在娱乐圈所处的地位尊重,但是对女性本身这个事实尊重的人,她根本没有看见过。

可是李子信就给她这样的感觉。别说是她了,哪怕是剧组的一个群演,哪怕是一个工作人员。无论男女,他都给予了充分的尊重。

这样的李子信让谭春妮好奇到了极点。所以她开始有意识的接触李子信,然后她就真的沦陷了。

李子信长的也许不是太英俊,但是却绝对端正,而且不笑的时候有一种威严感,笑的时候又给人一种温和的感觉。

这样的长相,不会让人一见面就喜欢的无以复加。但却最符合谭春妮心中的文人形象。

再接触下去,她就被李子信那渊博的学识,积极的态度,勤奋的学风征服了。而且这种影响一天比一天更深刻。

这是怎样的一个人啊?无论在任何时候,对任何人都温和有礼。无论男女一视同仁,非常尊重。并没有因为自己学识渊博就冷眼看人,也并不因为自己能写出那样优秀的诗词文章就傲气凌人。

拿张旭的诗词跟李子信的比,那简直就是在侮辱李子信。

但是他一直保持着谦卑的态度,却绝不低下。有着自己的坚持,也尊重别人的选择。而张旭呢?成名之后骂天骂地,所有人他都看不上眼。两人的为人处世有着天壤之别。

在谭春妮有限的词汇当中,只感觉一股温润之风吹拂着心田,君子如玉,不外如是!

谭春妮嘴角温柔的笑意越发明显了,想到她跟李子信的感情路还真的有点好笑呢!

那家伙在感情上,简直让人无语。

那样的一个才子,居然会因为自己有着青梅竹马的爱人,而拒绝自己。这在当今社会是不可想象的。哪个才子不是风流倜傥?不风流还叫什么才子?

但是,谭春妮读懂了李子信的感情价值观,他对女性非常尊重,而且心里觉得无论男女都要对感情忠贞。

甚至在他的心里觉得,一对一的感情才是对的,接受另一个女人对他的爱意,让他有道德上的负罪感,这样的李子信让谭春妮简直爱的无法自拔。

“叮咚……”

门铃响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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