庞明的感情路上也曾经有过一次大危机。
戚曼比较传统,正式交朋友前想带回去让父母瞅一眼。她当时有些拿不定主意,想着如果父母反对的话,就狠狠心不再糊弄下去。
可谁料到,戚曼家竟然也是一个有着悠久优良传统的军人家庭。
庞明望见墙上昏黄的照片时,福至心灵,提到了自家长辈的名字。同为第一批进驻新省的一野军人,两家的祖辈偏偏还真就认识。
老战友老同事一辈子,之后分别,一个驻扎在北疆一个在南疆,却是再没重逢过。而如今两家孙辈居然如此巧合的碰到了一起,庞家的小孙子除了身材喜人外,又十分的优秀,于是一切的障碍霎时间都化作了乌有。
那一天,新省基地里的无数人去做下巴矫正和购买新的眼睛,也正是在这一天,庞明多了个新头衔,戚曼的男朋友。
之后,虽然戚曼感觉自己吃亏了,但两人也总算顺风顺水地走到了现在。
庞明丝毫没有谎话被拆穿的尴尬,舔着脸,深情道:“媳妇,咱这是命中注定的姻缘。我一定生生世世都会对你好。”
爽朗的戚曼难得流出一丝小女儿态,脸上写满了娇羞。
只是在她不注意的时候,一丝得意的神情从庞明的眼睛里飞到了林超的面前。
我去,这个死胖子。
前面庞明的死缠烂打,林超信了,这样才合理嘛。
这种事庞明豁出去不要脸,绝对做得出来,就好像每次抢吃的时候一样。
唉,戚曼还是心软,结果被死胖子钻了空子。
不过,他也对庞明也有点刮目相看。
你听听,最后的情话要多肉麻有多肉麻,这情商水准是连着跟头的往上翻啊。也不知道该说恋爱增加情商太迅速还是庞明天赋过人。
不管这些,反正林超感觉自己这只单身狗此刻在这种充满了荡漾的空气中,一口气憋住就是喘不出去。
得,你们秀恩爱,我吃东西,眼不见心不烦总行了吧。
嗯,椒麻鸡不错。麻醇咸鲜,肉质软嫩。
嗯,嗯,炒烤肉地道,香味浓郁,瘦而不柴。
嗯,嗯,嗯,秘制凉皮最好,特别是那个辣椒油,色泽鲜红,香而不辣。有机会了,自己也买点。
……
当那两人秀恩爱结束,终于想起林超被冷落的时候,赫然发现他一点不自觉地在那里大快朵颐,一小半都扫走了。
庞明可是知道林超的饭量,急了,忙跟戚曼说,“媳妇赶紧吃。这人的肚子就是个无底洞,别最后咱辛辛苦苦做的菜就吃个盘底,亏本了。”
戚曼听庞明讲起过好多次,可还是有点不信林超身形瘦削,会吃下得那么多。要知道,今天的十个菜可是她特意加大了分量。
不过看着庞明不断给她夹菜,也就笑着加入了这场你争我夺的抢食大战。
吃过一半,戚曼却几乎饱了。
林超和庞明却扔在疯狂的进食中,现在她有点信了。
她给两人端来两碗在锅里保温的羊汤,“都先喝口汤,别噎着。”
两位男士这才相视一笑,中场休息。
戚曼作为“大姐”找了个话题,“林超喜欢什么样的女孩,我帮你留意留意?”
庞明争着回答,“我知道,我知道!”
没等林超堵住他的嘴,他已经喊了出来,“林超喜欢长发、白衫、短裙、黑丝、大长腿的眼镜娘。”
呃,林超狂晕。
他不甘示弱,“我检举,我揭发,庞明最喜欢大尾巴、尖耳朵的狐族小萝莉”
眼镜娘和狐族小萝莉都是他们玩得一个游戏中的虚拟人物。庞明敢揭自己的底,就不要怪他反击了。
起码自己喜欢得还算正常,庞明居然想摧残“花骨朵”,啥三年啊,直接死刑。
戚曼似笑非笑的看了庞明一眼,她记得庞明好像是买过一个狐耳发箍让她带着玩。
经过的这么久的相处,庞明哪会儿看不出戚曼的心理波动,暗叫坏了,顾不得再给林超煽风点火,先准备灭了自己尾巴上刚升起的火苗。
“媳妇别听他胡说…”
戚曼又好像恍然大悟似的,“我们搬家的时候,我记得你的一个箱子里好像有个毛绒绒的东西,那是什么来着?对,你说是围巾。”
庞明的脸立马变得和桌上的一道蔬菜非常像,本来还准备有机会蛊惑戚曼玩一起COSPLAY的。现在让戚曼提前发现了真相,以后肯定没戏了。
该死的林超。
庞明用一种幽怨中带着凄凉的声调说道:“媳妇,你听我解释……”
语调变化之悠长,声调变换之曲折,林超还以为他要唱起来。
戚曼:“呵呵。”
没办法,庞明只能向林超求助。
林超就跟找宝藏似得,上下左右前后来回瞅,偏偏就是没有搭理庞明。
庞明再熟悉这个套路不过,这是要敲诈锕
林超放在桌子上的右手手指全都蜷起来:五件!
庞明拿筷子手的大手指伸出去:一件!
林超眼神回应,“少来,是你引起的,自己兜着”。
这次他把四根手指弯了起来:四件,少一件不行。
庞明不情愿地伸出两根手指:两件,再多了没有。
纠缠了一会儿,还是林超先让步:三件,要不你爱找谁找谁去?就是可惜了这么好的媳妇。
庞明轻轻用手指弹了下筷子:成交。
林超心中窃喜,三件本来就是他最初的目的。因为在他的小本本里,胖子也就三笔。
犯错了必须受到处罚。这么说来,他完全就是一个好人嘛。
嗯。就是这样。
整个谈判过程看似漫长,可两个人从开始到达成协议,却是几乎一瞬间的工夫。
戚曼正怪庞明欺负人,根本没注意到两个男人间的无声交流。
看媳妇沉默不语,庞明扔给林超一个眼神:拿钱办事啊!
俗话说,拿人钱财与人消灾。
林超向来都很有信誉。
“戚曼,不知道你玩不玩游戏啊。眼镜娘是我们玩的一个叫《山河争》游戏里的一个任务N·PC,我经常到到她那里接任务,死胖子就说我对眼镜娘有意思,这不是污蔑嘛。”
庞明在一旁眼巴巴瞅着。
林超又加了句:“噢,对了,庞明的狐族小萝莉也是相同的身份。”
他说完发现,情况好像改观不大。
咦?有问题。
林超自然是不知道死胖子准备和戚曼玩得情侣游戏,以及提前采购的装备。
见庞明再次求助,他只好转了个方式,“对了,戚曼,你们前些天忙什么呢?怎么连出来的空余都没了。不过,如果这事儿还在保密的话,就算了。”
转移话题是林超最后一招。再没用他也每招了。
反正他只是拿钱消灾,又不保证一定消去不是?
对这个话题,戚曼明显心怀歉意。朋友来了,结果晾了人家三天,实在有些失礼。
她白了庞明一眼,开始解释。
庞明借此擦擦冷汗,不过对林超的服务他也就给个中评。现在是混过去了,等林超走了,他还得为此伤脑筋。
不过,林超这个提供服务的人太强横。这人一向只负责出力,效果如何不在考虑范围。也就是所谓的店大欺客。
戚曼解释说:“这没什么。就是一个误会。在外面,政·府可能隐藏了这个消息,不过它在灵台保密等级不高,林超你是四级特工,权限够了。”
林超回答:“那就好!”
“你知道前不久刚发现的咸水泉古城吗?”
“知道。我来时还特意去了一趟。不过那里因为还有人考古,所以我没能进去。怎么,和那里有关?”
“是的。你来乌市的头一天下午,楼兰王宫的一处建筑遗址深处出土了一个巨人棺椁,考古队在他的身边还发现一个奇怪的东西。”
巨人啊!
中国巨人的记载古已有之。据《国语鲁语下》记载:“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,防风氏后至,禹杀而戮之,其骨节专车。”通俗点说就是大禹治水时,号令天下各部落首领到会稽开会,防风氏他却迟到了,大禹大怒,下令把防风氏首领处死。不过防风氏的首领身材特别高大,其遗骨也比较大,整整装了一马车。
其他的史书中也不少。
《汉书》第二十七卷《五行志》中记载:“秦始皇帝二十六年,有大人长五丈,足履六尺,皆夷狄服,凡十二人,见于监洮。”。
《后汉书》第一卷《光武帝纪第一》中记载:“时有长人巨无霸,长一丈,大十围,以为垒尉;又驱诸猛兽虎豹犀像之属,以助威武。”
宋朝沈括写的《梦溪笔谈》第21卷提到有人在一坟墓挖掘出一个巨人骨骸,“胫骨长二尺余,颅骨大如斗”。
外国的记载也不少。
《旧约圣经》中《撒母耳记上》曾记载过大卫杀死一个名叫歌利亚(Goliath)的巨人,他的身高是六肘零一虎口(sixcubitsandaspan)。《圣经》中肘的算法有几种,最短的一种是一尺半为一肘,六肘便等于九尺。六肘零一虎口高,歌利亚至少有三米多高!
《旧约圣经》中的《创世记》中记载有在大洪水之前“有巨人在地上”(Thereweregiantsintheearthinthosedays)。
同样是《旧约圣经》中的《民数记》则记载摩西带犹太人出埃及之后,曾派人到迦南地探路,了解当地的情况。探子们回报说:“那地的民强壮,城邑也坚固宽大,并且我们在那里看见了亚衲族的人……我们所窥探,经过之地是吞吃居民之地,我们在那里所看见的人民都身量高大……我们在那里看见亚衲族人,就是巨人。他们是巨人的后裔。据我们看,自己就如蚱蜢一样。据他们看,我们也是如此。”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