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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九十四章 家庭晚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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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黑衣戴白手套的侍者,为上杉越拉开了座椅。

他第一个入座,然后源稚生和源稚女分别坐在他的身边,绘梨衣则是坐在了路明非身边的座位。

源稚生和源稚女的耳朵上都戴着黑色的耳蜗,他们的听力还没有恢复,至少还得一周的时间才能痊愈。

但在这样一场家庭晚宴里,他们不必说也不必听, 真正的话事人,是他们的父亲。

叔叔婶婶挺直了腰,双手端正地放在了腿上,像是幼儿园里听话的乖宝宝。

“上菜吧。”上杉越竖起手,一辆银色的小推车立刻出现在走廊。

“两位就是路明非的叔叔和婶婶?”上杉越双手搭在桌上,上下审视叔叔婶婶,脸上并没有笑容。

侍者将尹比利亚火腿切成薄片,整齐地摆在装着沙拉的盘子里, 那柄银色的尖刀, 锋利而又美观,划过火腿时,彷佛带着凌厉的刀风,叔叔感觉脖子处凉凉的,总觉得自己要是不识趣,那把刀就会架在他的脖子上。

“是的,是的,很高兴认识您,上杉越大人!”叔叔拿出了接待领导的谄媚笑脸, 打起百倍精神:“我是路明非叔叔路谷城,这是我的内人和儿子...”

婶婶也陪着笑脸,一个劲地附和,时不时还夸路明非两句, 说路明非在他们家, 又勤快又听话,小胖弟都快看呆了, 他这是第一次看妈妈这么发自内心地夸赞堂哥。

路明非叹了一口气, 觉得果然叔叔婶婶还是不适合这种风格的见面会,虽说叔叔是个讲究“体面”的人,但今天的场合未免太过体面了,整个Chateau Joel Robu都为他们这一桌客人服务,里里外外还站着上百个黑衣人保镖。

比其他人稍微优待一点的待遇叫做“体面”,但优待过头,就变成惊吓了。

“先用餐吧,我们边吃边说。”上杉越压压手,侍者为众人倒上1976年尹贡·米勒产的TBA级冰酒。

尹贡·米勒号称世界冰酒的皇帝,再好的年份也不过出产300瓶子TBA级冰酒,只能在拍卖会上看到这种酒的身影,叔叔根本没见过这种酒的酒标,但也能从酒瓶的高贵包装里感受到这不是凡品。

绘梨衣拿起酒杯微微抿了一口,饶有兴趣地看着叔叔婶婶的脸,她听不懂上杉越和叔叔婶婶的谈话,因为他们用的是中文交谈,而她对中文一窍不通,她只是觉得叔叔婶婶的表情有些滑稽,带着莫名的喜感。

叔叔用眼角的余光看着绘梨衣, 觉得这个女孩好生漂亮,皮肤又白, 五官又好看,路明非还真是好本事,把这么一个公主拐回了老路家,简直和他老爸一个样。

“我的女儿上杉绘梨衣,已经和你们的侄子路明非领了结婚证了,两位应该知道这件事了吧。”上杉越喝了一口酒,神色澹定地叉起一片卷沙拉的火腿放到嘴里,他的动作没有遵循标准的西餐礼仪,但举手投足间都有着不一样的气势,让人觉得就该这样吃。

“知道,知道。”叔叔一个劲地点头,“路明非能娶到上杉越大人的女儿,是他的福气!”

“以后我们就是亲家了,倒也不必这么见外。”上杉越摆摆手。

“绘梨衣小姐嫁到我们路家,那简直是蓬荜生辉,我们怎么敢怠慢呢?”叔叔搓着手,一点不敢放松。

“其实本该和路明非的父母商量这件事的,但你们也知道,因为某些原因,他的父母一直没办法联系上。”上杉越擦了擦嘴,放下了手中的刀叉。

“唉,路明非这孩子,读初中的时候,就被他的爸妈丢到我们家来了,七八年了,他的爸妈除了偶尔寄信回来,一次面都没露过,也不知道在忙什么。”叔叔叹了口气。

“所以没办法,希望你们能代替他的父母出席。”上杉越放下了手中的银叉,“我也就不绕弯子了,今天找你们来,是为了给我的女儿筹办婚礼,既然她是嫁过去的,那就入乡世俗,按你们那边的风俗来办婚礼,当然,这事也不劳烦两位操心,除了邀请宾客以外,其余的事情我们这边都可以包办,也就是说,今天我们商讨的,主要是婚礼的日期。”

“那...依上杉越大人来看,什么时候办会比较好呢?”叔叔试探口风。

“我的意见,当然是越快越好。”上杉越说:“就这个月月底吧,两位意下如何?”

叔叔和婶婶面面相觑,虽然觉得路明非大一就要结婚这件事很扯澹,但也不敢往外说。

“就按您说的来的吧。”叔叔最终还是选择服软,不服也没办法,从进入这间餐厅开始,这件事就由不得他们做主了,别人愿意在餐桌上说这件事,是给你面子,那几百个冷血杀手可不是摆设。

叔叔可听说了,这个上杉家是什么黑道皇帝,他就一普普通通老百姓,怎么敢和黑社会犯浑?

再说,又不是要你交保护金,虽说在21世纪的中国,路明非这个年纪结婚确实早了一点,但以前哪家不是十几岁就去说媒了,也就是这几十年,才把结婚年龄往上提了提,他应该为侄子高兴才对。

“好。”上杉越终于笑了:“我的女儿长这么大,还没出国旅游过,她既然嫁过去了,以后肯定还是跟着路明非生活,所以在婚礼举办之前,我打算把她送到你们那边去住一阵子,等她适应一些后,就举办婚礼吧。”

“请放心,我们一定照顾好绘梨衣小姐。”叔叔打了包票。

“没事,她不住你们那儿。”

叔叔松了一口气,倒也是,别人好歹是黑道公主,怎么会住他们那个旧小区呢?

这样也好,免得到时候哪里出了问题,还要找他当负责人。

“今天的餐品还合两位的胃口吗?要是吃不惯,我可以嘱咐厨师做一些中餐。”上杉越挥挥手,让守在餐厅里的黑衣人全部走了出去,那股逼人的气势总算消散了些,他其实也不想摆架子,但路明非的叔叔婶婶,明显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

要是真的心平气和,隐瞒身份,把吃饭地点放在某个温馨的家庭餐厅,谁知道会有多少鸡皮蒜毛的麻烦事冒出来。

“西餐也挺好的。”叔叔觉得这总算有了一些家庭晚宴的气氛,不由得又看了一眼侄子的新娘。

绘梨衣注意到他的视线,友好地微笑,还挥了挥手,看起来没有什么公主的架子,挺亲和的一个小姑娘。

叔叔也挥了挥手,就当是第一次见面打招呼了。

气氛缓和下来后,上杉越的话匣子也打开了。

毕竟除了影皇的身份以外,他还是个开了几十年拉面摊的拉面师傅,很快就活跃起餐桌的气氛。

一开始叔叔还有些拘谨,渐渐的,喝着酒,吃着菜,也慢慢地放开了。

绘梨衣也为他倒酒,气氛相当融洽。

酒足饭饱之后,上杉越也没多留。

需要处理的事情还有很多,现在正是最繁忙的时候。

上杉越安排了专车把叔叔婶婶一家送到高级酒店,还为他们订购了回国的机票,明天就把他们送回家乡。

上车之前,叔叔把路明非拉到路边,取出烟盒,点燃一支烟,嘴里发出嘶嘶的声音,然后吐出一口烟圈。

“差点把你给忘了。”叔叔把烟盒递到路明非面前。

“我不抽烟,叔叔。”路明非摆摆手。

“其实吧,小时候我就知道我和你爸爸不一样。”叔叔收起了烟盒,自顾自地抽了一口手里的烟,“你爷爷那会穷,你奶奶又过世的早,我和你爸爸基本上没有一个地方定居的,经常是东跑一跑,西跑一跑,什么地方有活干,我们就去什么地方,你爸爸干什么事都比我强,爷爷那会经常拿着他的名头训我,说都是一个妈生的,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?”

“叔叔你知道爸爸是混血种吗?”

“那时候我怎么会知道咱老路家的人居然是什么人龙混血,我只是很羡慕你爸爸,他不仅干活比我强,空闲的时候,也不和我们那群小孩一起玩,倒是跑到教书先生那去借书来看,先生觉得他聪慧,私底下也不吝啬,教他读书写字,我认字都是他带我认的。”

叔叔回忆着从前:“后来爷爷看我们俩都认字了,就咬咬牙,把我们供去上学,你爸爸可厉害了,入学第一个学期,就考了满分,写的文章还被县里拿出来表扬,靠着发的奖金,我们才能读下去。

爷爷过世之后,我们兄弟俩的生活支出,都是靠他读书挣来的奖金,我考试成绩不如他,但在他的辅导之下,也混了个大学生的名头。那是我们俩第一次分开,他去了国外留学,足足四年没我没见过他的面,等他回来的时候,我才知道他娶了外国老婆。”

“叔叔那时候结婚了吗?”

“没啊,我当时才毕业,国家分配了工作,认识你婶婶都是单位里安排的相亲。”叔叔笑了笑:“以前大学生福利比你们现在好多了,房子工作都是包分配。不过比起你爸爸,我还是差远了,他把乔薇尼带回来的时候,街坊邻居都惊呆了,到处都说路家那个路麟城有出息。”

路明非静静地听着,叔叔说起这些的时候,记忆彷佛很清晰。

也是,那段日子,就只有爸爸和叔叔两个人相依为命,换谁也忘不了吧。

“你爸爸回国的时候穿的可时髦了,那叫什么来着,对,英伦风!还有你妈妈,看起来就像是电视里的模特,走在大街上,回头率那是百分百。”叔叔竖起大拇指。

“是这样吗?”路明非取出怀里,爸妈的合照。

“对,就和这个差不多!”叔叔手指轻轻拂过照片,轻声笑了笑:“倒也有几年没见过他们了,我就知道,他们说是在考古,其实是在干别的事情,我隐隐约约还是有猜到的,毕竟你爸爸和妈妈不是那种把孩子不管不顾放在别人家七八年的人,你爸爸就是外冷内热,读大学那会儿我虽然没见到他的面,但每年都会收到他从国外寄回来的学费和督促我学习的信。”

“爸爸和叔叔说起过那些事情吗?”

“从来没有。”叔叔摇摇头,“大概是觉得和我说了也没用吧,我倒是希望他不要瞒着我,万一将来有我能帮上忙的时候呢?”

叔叔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:“明非啊,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,什么龙族,混血,我是不太听的懂,但你在我们家住了也有8年了,今年快9年了,怎么着也算是半个一家人了,或许在那些方面我帮不上忙,但要是心里憋的慌,你也可以来找我喝酒嘛。”

“也别欺负人家日本姑娘,这姑娘我看行,你小子有眼光,叔叔看女孩最准了!”他又看了一眼那边等候的绘梨衣。

“多的我也不说了,你也长大了,有自己的主意,等你回国了别忘了带小姑娘回家看看,我让你婶婶多烧几个菜。”说完他掐灭了烟,扔到垃圾桶里,便钻进了那边的黑色奔驰里。”

婶婶和小胖弟面色复杂地透过窗玻璃看着路明非,似乎终于意识到双方已经身处于两个不同的世界。

他们虽然接触了龙类的世界,但并没有踏足这个世界的资本,也只能像现在一样,隔着玻璃看外面。

这大概就是记忆清除的意义所在吧,普通人即便知道了龙类的存在,又能干什么呢?只是徒增焦虑罢了。

路明非其实也问过叔叔,要不要清除记忆,还给他们说明清除记忆的好处。

但叔叔当即就摇头拒绝,态度非常坚决,大概就是因为当年路麟城一直瞒着他吧。

那种为了你好,所以不告诉你,也不麻烦你的做法,在某种程度上来看,是相当自私的。

就像是那些狗血电视剧,女主身患绝症,然后非要假装给男主戴一个绿帽,让男主觉得自己是一个绿茶,然后能心无遗憾地离开自己。

明明这种时候,两个人一起好好地过完最后的时光,才是最没有遗憾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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