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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三章 六千里的豪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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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道然是一名徒步爱好者,他的理想就是用脚走遍祖国大地。可这个想法没有得到家人的支持,他们认为这不仅没有任何意义,而且还有危险。

李道然的家里是做生意的,在当地也是小有名气的富豪。家人本来想着他大学毕业后能到家族企业去锻炼,可这位死活都不肯,说大好的年华不能一头扎入名利圈子里,要做点有意义的事情。

今天,李道然徒步来到了西部地区。来之前他还有一个团体,也就是所谓的志同道合的驴友,一行有七人,可到了现在就剩他自己了。

徒步旅行不是说说而已,你可能会在沿途见识到大好河山,但是其中的辛苦真是不足人道,能坚持下来的人都有着比常人坚强的意志力。

可是现在李道然也有点坚持不下去了,他蜷缩在帐篷里,听着外面呼呼的风声,看着空荡荡的帐篷,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。

头一次对自己梦想产生了怀疑,如果他没有选择徒步旅行,现在的他应该呆在繁华的大都市,享受和家人朋友们在一起的欢乐。哪像现在一样身在异地,孤身一人。

“要不然,明天我也回去了。大家都放弃了,我一个人坚持有何意义那。”

夜已深沉,李道然翻来覆去的睡不着。

远在他方,一个人的时候最是孤独。连个倾诉的人都没有,这时候你所有的坚持和梦想都会不复存在。

有句话说的好,耐得住寂寞,才能守住繁华。可真正能耐得住寂寞和习惯孤独的人真的存在吗?

李道然掏出了手机,还好他扎帐篷的地方虽然是在野外。但在其几公里外还有个基站信号塔,手机的信号虽然微弱,但还能上网。不过刷视频看电影是别想了,就那上网速率也就几KB,勉强能支持打个电话,发发短信,浏览一些网页而已。

李道然想先给家人发一条短信,告诉他们自己明天就回去了。可犹豫了许久,还是没打出来,他还是有些不甘心就这么放弃。

“看会小说吧,书中自有颜如玉,书中自有黄金屋。现在也只有这书中世界能给自己带来些许慰藉了。”

李道然登录星洲文学网,找到自己的书架,里面最显眼瞩目的就是项安然的《问仙》。

点开最新的章节,李道然慢慢的看了起来,他看书的速度一向不快,用他的话说就是好书要逐字逐句的细细品读。

奈何即使他看书的速度很慢,可架不住字少。项安然的更新依然是每天雷打不动的2000字。十几分钟他看完了,李道然不仅心情没有变好,反而因为看的不尽兴而变的更差了。

至于其他书架里的书也只有寥寥数本,而且没有新更新的。李道然看小说是宁缺毋滥,情愿没书看,也绝对不看那种小白没有内涵的小说。

“这漫漫长夜,该怎么度过那.....孤独真的是让人难熬啊。”

李道然发出了长长的叹息声。

这时他突然想起最近有个作者再和项安然比拼,那本书的书名他有点印象,好像是叫《雪中悍刀行》。

“作者敢和项安然比拼应该有两把刷子吧,不如去看看那本书....”

这是李道然心里的想法,他这两天一直是在路上徒步旅行,唯一的空余时间就是晚上,不过他每次看完《问仙》就休息了。并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文学论坛刷帖,自然也就没有看过白羽冯子杰的点评。

在他想来《雪中悍刀行》即便是不如《问仙》,应该也是一本好书,不然作者哪里来的底气敢和项安然比高低。

既然现在已经是睡不着了,李道然就打算去看看那本《雪中悍刀行》。

他先在青橙文学网上注册了个账号,然后搜索书名,很快他就找到了这本小说,点开第一章,细细的研读起来。

半个小时过去了,李道然的眉头是高高的皱起。期间他犹豫了几次想把手机关掉睡觉,这本《雪中悍刀行》看的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别扭。

说这本书好吧,主角的人设和三观让他找不到任何的代入感。而且就他看到现在的几章来看,李道然根本不懂这小说的主线是啥,没有主线自然就不知道这本小说到底表达的是什么意思,这对老书虫或者比较挑剔的读者来说,就直接会选择弃书了。

可要说这本书不好吧,也不能算是本烂书,还是让人有读下去的欲望的。别的先暂且不说,《雪中悍刀行》的里面的语言描写在网文界的小说里绝对能称得上一流水平,和项安然的《问仙》相比也差的也不多。

而且其中对配角的刻画,还有一些场景的描写还挺让人眼前一亮的。

就比如主角的爹北凉王,虽然怕儿子,不过那与外人的寥寥数语还是彰显出其霸气无双的风采。

还有那白狐儿脸在雪中手持绣冬春雷二刀踏雪登听潮厅,这一段的场景描写也挺让人心里起燃的。

李道然一直坚持到第十一章看完,他心中的念头又涌起来了,想关手机睡觉了。

“这和《问仙》根本就没得比啊!这作者哪里来的勇气。算了,再看最后一章。”

毫无疑问,李道然食言了。他把第十二章湖中有老魁看完后,迫不及待的点开了第十三章。

嘴里也同时说道,有点意思了。

在第十三章看到带刀老魁和那名叫剑九黄的马夫大战,李道然也是在帐篷里大声叫好。

一边看书中的打斗场景,一边在脑海中脑补那些画面。时不时的他还伸出手比划一两下子,嘴里念叨着剑一,龙蛇;剑二,并蒂莲;剑三,三斤....

很快这一章看完,继续!

第十四章劣马黄酒六千里

这个章节名看的李道然眼睛一跳,他突然想起书中的主角刚刚游历了六千里。虽然有马代步,可更多的还是自己步行,也吃了不少苦。

细想之下竟然和他境遇差不多,他也算是家境优渥,而主角的家世那就更不用说了。想到这里他对主角徐凤年的偏见少了些。

....

王仙芝二十五岁便晋升绝世高手行列,四十岁挑战那一辈的剑神李淳罡,硬生生以双指折去削铁如泥的“木牛马”,一时间名动四海,风头无二。

王仙芝明明具备天下第一傲视群雄的资格,却以天下第二自居,这使得武林江湖上脍炙人口的十大高手排到了第十一,榜首第一的宝座空悬二十年矣。

近五十年,出了两个用剑的绝顶高手,新剑神邓太阿,拎一桃花枝,求败却不败,与王仙芝交手三次,不胜也不输,位列超一流高手第三。

另外一个却神龙见首不见尾,只知是西蜀人,无名小卒的剑匠出身,铸剑三十年后自悟剑道,单枪匹马行走江湖,收集天下名剑入剑匣,为世人所知的只是与人打了一场,便蜚声海内,打输了,并且被留下了一柄剑插在城头。

这位就是老黄,而他输给的人正是天下第二的王仙芝。

.....

刚刚看完老黄和楚狂人打斗场面的李道然不禁唏嘘,老黄这么牛皮的高手都打输了,这位天下第二又是何等的风采?

接着看到老黄说要再去武帝城,去拿回他打输时留下的那把在十大名剑排第四的‘黄庐’

“是不是下面就是老黄和天下第二王仙芝的比斗场面了,期待!”

.....

为老黄牵马的徐凤年站在内城门墙下,递过缰绳给老马夫,感伤道:“就到这里,不送了。老黄,与我这种井底之蛙的纨绔相处,是不是很无趣?”

老黄想了想,一脸为难道:“少爷,老黄没啥文化,不会取剑名,只会九招,从剑一到剑九,前八剑都被江湖人士自作主张弄了个名字,俺听着总不舒服,浑身不得劲,少爷你给想个呗?”

徐凤年哭笑不得,认真思考片刻,说道:“咱俩走了六千里路,就叫六千里?你要不觉得俗,没气势,就用这个。”

老黄伸出大拇指,赞道:“有气势!到时候俺到了武帝城,报上这顶呱呱的剑名,指不定王仙芝都要羡慕得紧呐。”

老黄终究还是牵着马,腰间悬着壶走了。

徐凤年登上墙头,看着老黄的孤单身影,扯开嗓子喊道:“老黄,若半路上想喝黄酒了,花光了银两买不起,回来就是,我给你留着!”

背匣牵马老仆驻足转身,深深望了眼徐凤年。

剑九。

六千里。

....

“霸气!谁特么说这名字俗,剑九,六千里!这是多么豪气的称呼。三年游历六千里,一杯黄酒剑九黄。哈哈,这小说看的过瘾。”

李道然在帐篷里哈哈大笑,此刻的他再无之前的孤独与寂寥。他的梦想又回来了,主角和剑九黄花了三年的时间游历了六千里。

他从离家开始到现在也才走了不到一千公里,李道然有了新的目标,那就是他也要走完自己的六千里,哪怕只是一个人。

“可惜马是不可能了,就是买到马也不方便,这又不是古代。不过明天在路上可以找个酒馆,买点黄酒在路上喝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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