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穿越 三国小霸王 章节

279章天雷和霸气

推荐阅读: 御天武帝 武道战神 至尊仙道 诸天祖师模拟器 寒门狂婿 泛次元聊天群 仙王归来 绝顶保镖 史上最强大师兄 鉴宝神医

陆逊心中自语道:“咹?哪里爆炸那里死人!这还了得?要是几万士兵集中在一起,刘琮一阵引爆天雷,不就是一声雷响,几万士兵同时毙命吗?”

说实话,陆逊实在是找不出抵御天雷的兵器,因此就胆战心惊的惧怕刘琮了。

刘琮这时候在山下就长了精神,看见梁柱儿带着人马回来,刘琮就欢喜的问道:“柱儿,尼玛的,说,滋味如何?”

梁柱儿兴奋极了,连声夸奖这天雷:“二爷,二爷,哎,主公,主公。这天雷,这是什么家伙,这是什么家伙!主公您见过吧?一顿天雷过去,哄得一声炸响!囫囵尸体就飞上天空。一窝吴兵百十人,就这一顿天雷过去,竟然全部就灭了口。卧槽,厉害,厉害!

主公,您怎么就早也不拿出这样的家伙来,要是早早拿出来,给我配备上,说实话,只要有我和赖胖子麻杆儿三个人,恩,就三个人,就能把曹兵打败!”

刘琮见梁柱儿兴奋起来没完没了,就呵斥他:“给我闭嘴!”然后瞪了他一眼,吩咐:“回去休息!剩下十颗天雷入库。任何人不准靠近!”

第二天,刘琮又派麻杆儿带领五十飞镖兵上了羊角岭,照着刘琮的做法,又攻克了三道关口。

第三天,赖胖子就赖唧唧的过来磨叽:“二爷,柱儿和胖子都上了羊角岭过了瘾,怎么也该着我上去尝尝滋味啦?”

刘琮就不理他,喝了一句:“滚一边去,有机会再说。”说着就吩咐信使:“把我的信送过去吧。陆逊看信就行了。他问起别的事情,一律不准回答。”

信使去了,登上了羊角关,陆逊迫不及待的接待了他,并且开始读信。

刘琮在信上说:“我刘某人的本事只端出了一点,只这几颗天雷,就能要了你们东吴的命。你陆伯言自持一人才气刚想着过来于我大汉天兵抗衡,实在是不自量力。

古人云,‘识时务者为俊杰’,你陆某人虽然是一位俊杰,但是,如果不识事物,不明局势,一心顽抗到底,我就和你说,下场将和这些升天的士兵一样,将极为悲哀。

你连半颗天雷也消受不起!

两天以来,你应该清清楚楚看见天雷送葬的威力了吧?

你要想着享受一番这种荣耀,早早回话,我愿意成全你呢。”

从这里看,刘琮这家伙在信中极尽恐吓威逼,语气十分蛮横,简直就把陆逊当做到手的俘虏来训斥。

这是陆逊不能接受的,正想着撕信斩使以示威,眼光往下看时,只见信中说到:“刘某知道你一时想不通,不会马上投降。那好,我就给你十天的时间,十天以后,如果还不投降。那就不好意思了,我直接打到柴桑,连孙权一起活捉。到那时候对你陆逊也就没法客气了。”

陆逊看到这里,心中一阵亮堂,自语道:“姑且答应下来,十天以内,说不定我就有了破敌之策呢!”

想到这里就故作无奈的样子,对信使说了:“烦请使者回去转告刘治中,凡事不可太急,让我想一想。”

信使就带着这话回来向刘琮复命。

刘琮一听,就笑起来,嘟哝道:“任你刁似鬼,也得喝了老爹洗脚水!好了安排好了,明天启程!”

【前边说过,刘琮喜欢爱慕陆逊。

他不是穿越过来以后才对陆逊有这种感情,而是在穿越之前读史书的时间就喜欢上了陆逊。

在他熟悉的三国人物里边,他最喜欢的是诸葛亮,其次就是陆逊了。

有时候他自己反问自己,“为什么就这样喜欢陆逊?”自己也是说不出一个直接明确的答案来,反正从史书不多记载语言上,他就觉得陆逊是自己喜欢的人。

朦胧之中觉得陆逊为人处事厚道,老成不毛躁,凡事有见解?????他还觉得,不过是一本三国演义主要说了诸葛亮,要是多加笔墨刻划陆逊的话,陆逊的名声不会低于诸葛亮。

不过,三国演义将蜀汉作为正统政治势力来记述,把曹魏和东吴政权都作为逆篡的反贼来述说,这就从整篇结构上贬低了陆逊的形象。

尤其是夷陵之战,陆逊创造了历史上以少胜多的成功战例,把天下三大枭雄之一的刘玄德追杀到白帝城,活活得气死在那里。

这一件事情确实使人们从感情上不喜欢陆逊。

“哼!要是史书上记载了诸葛亮辅佐了孙权,诸葛亮指挥了夷陵之战,世人照样不会喜欢诸葛亮。”刘琮穿越之前曾经几次这样想过,“反过来说,要是陆逊辅佐了刘备,他对蜀汉政权的贡献绝对不会低于诸葛亮!”

从穿越之前到穿越过来之后,刘琮一直保持着自己这种观点,一直保持着自己对陆逊的这种感情,所以刘琮舍不得战败陆逊,决心将陆逊收容到自己身边,一起共谋天下大事。

这样决定了以后,刘琮曾经反问自己:“陆逊可是天下著名的政治家,我这几把毛嫩的后世小子穿越过来了,能将他收复啦?恩,就是将他收复过来,能管理好啦?能指挥动啦?”

这种败气的想法一产生,刘琮马上扇了自己一耳光,扇得挺响,“呱唧”的一声。

转脸四处看看没有别人,就骂自己道:“这是什么几把心态?穿越过来之所以混得干得不错,就是因为全靠着一股自信心,一股鄙视天下群雄的冲天的豪气,一种无所畏惧的大无畏精神。

现在要想着收复陆逊了,怎么能有了怯阵的情绪?

有了这种情绪,奶奶的,就不用在这东汉末年混了,趁早再穿越回去读大学去吧!

这里,这东汉末年,是刀刀见血的年月,是你死我活的年月,是弱肉强食的年月,要想着在这样的年月混生活,来不得半点仁义,来不得半点怜悯,来不得半点妇孺只见,来不得半点怯懦畏惧??????需要的是一股冲天霸气和豪气,需要的是敢作敢为,需要的是胆大心细!”279(未完待续)

相邻推荐:掌中娇你别撒娇了朕又突破了玄幻:开局掌控宇宙万亿年病名为你剑问九天天赋好到爆震惊!我的徒弟居然是女帝白桃乌龙撑腰